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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费每月最高**65元

2010-08-12医药资讯 来源:全民健康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文,对全市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费和公益性岗位**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7月1日起,五华、盘龙、官渡、西山、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安宁市,公益性岗位全额**标准已调整为最高830元/人?月,其余县区的标准最高为740元/人?月。各县(市)区的具体**金额,可根据不同性质岗位的公益服务程度、服务时间,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间协商确定。

  而本月起,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档次达到650元,最低550元,未参加医保的失业人员按月发给门诊医疗**费标准最高档次到65元,最低55元;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失业保险金最高档次可到580元,最低到470元,未参加医保的失业人员月**标准最高58元,最低47元。

  记者 吴晓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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