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算药事服务费
根据新医改方案,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财政**等途径解决。报告对三种途径可操作性给出了分析。
“如全部由政府财政**补足,意味着政府财政**要翻一番。”报告主笔之一、上海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金春林称,这必将给各级财政带来很大压力。
仅就社区医疗机构,2002年?2007年上海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府投入增加了8.88亿元,人员经费增加了10.62亿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导致的**性亏损,如果用“政府财政增加医院人员经费**”这一途径估算??以2007年为例,政府约需增加投入12.27亿元。
除财政拿钱外,可以通过调整护理床位诊察和治疗价格。“但这部分收入在医疗机构总收入中的比重低且呈一定的下降趋势。”报告称。
相比财政投入和医疗服务价格,药事服务费属于完全新增内容。对此报告也给出了估算。
如按照上海市2007年卫生部门(包括各级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入院人数和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初步估算,若全部依靠药事服务费解决,29.4亿元的药品加成收入,则相当于每诊疗人次收取16.6元的药事服务费,而住院病人每日加收33.9元。
“若增设的药事服务费全部由医保负担,会给医保基金平衡带来挑战,若药事服务费由百姓承担,显然会给百姓增加显形就医负担。”金春林表示。
对此,金春林认为,从操作角度看,综合考虑上述方案,即通过政府财政**出一点,医疗保险分担一点,药事服务收费补一点和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一点,来弥补收入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