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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事业费财政预算单列

2010-01-07医药资讯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周志山 肖建军)近日,河北省政府制定下发《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在2011年前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医院建设,合理规划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到2015年,该省将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该意见提出,各设区市、县政府也要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经费投入,实行中医事业费财政预算单列,合理加大中医事业费占同级医疗卫生事业费的比重;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5年以上的传统名方及验方申报医疗机构制剂的,依法简化申报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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