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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香港身份乡医仍可内地行医

2009-10-09医药资讯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杨杰松)卫生部近日对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有关问题,批复福建省卫生厅:取得香港身份证的乡村医生仍可在内地继续行医。

  据卫生部农卫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内地居民在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后,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管理。在内地行医期间,如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能在香港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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