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作人员表示:“季主任说肯定都属于正常范围,费用是按物价局规定的。至于艾滋病、梅毒这些都是《传染病法》规定的项目,是对医生和病人负责。”
但经记者追问,该工作人员承认,这些不都是必须检查的项目,“如果病人不想查,可以跟医生协商。”
该工作人员还强调:“检查前,这些项目都给老人和他家人看了,有他们签字认可,我们才给查的。”随后,工作人员取出刘万美老伴签字的单子。
对此,刘万美和老伴表示:“我们这么大岁数,哪懂这个呀,人家让签就签。眼睛都花了,那些小字我们能看清吗?医生应该告诉我们!”对于老人的疑问,该工作人员并未回答。
相关说法
辽宁省中医学会皮肤美容、性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辽宁奉天中医院院长韩首章表示,艾滋病确实是《传染病法》规定必查的项目。
但梅毒不是必查项目。82岁的老人患这种病的几率不大,医院一般没必要查。
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郑廷江律师表示,刘万美老人和医院建立的是一种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老人有权利拒绝不必要的服务项目,医院则对服务项目和费用有告知和提示的责任。而医院把检查项目单子出示给两位七八十岁的老人,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告知,应该口头提示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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