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卫生部门获悉,我省申报的全国第二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获批准,西宁市城中区等7个区县被分别确定为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和中央与我省共建示范区。
据介绍,各示范区将在率先落实国家各项艾滋病、性病防治**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解决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控制性病发病率、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减轻艾滋病和性病的危害。另外,各示范区还将努力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分娩婴儿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间年传播率控制在1%以下;接受抗病毒治疗12个月后存活并坚持治疗的艾滋病病人达85%以上。(来源:西海农民报 作者:邵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