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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复议管理亟待加强

2009-07-21疾病要闻 来源:全民健康网


  改进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是促进卫生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案例的发生。

  严格依法行政,必须强化法制培训,不断进行制度建设,规范卫生行政审批行为,整体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案例讨论会,或通过执法责任制考评等办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发生。近年,广西在这些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如以往自治区级的卫生行政许可和制作卫生监督文书,都未启用专用印章,而是直接加盖卫生厅公章,部分文书也不经厅机关审核,存在引发争议的巨大风险。对此,卫生厅出台完善卫生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基本制度,对规范卫生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创新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提高卫生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是维护监督机构和相对管理人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需要大胆创新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转变单纯书面审查的办案方式,上级机关应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工作,并主动与申请人进行联系和沟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使当事人对案例处理有正确的理解。合理利用调解和引导机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争取和解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定纠止争”。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卫生法制机构建设,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目前我区的卫生法制机构尚不够健全,没有专人处理卫生行政复议案例,很容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如某市卫生局曾发生一起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例,由于缺乏法制机构的把关,没有发现案例中的程序缺陷,最后导致行政决定被复议机关撤销。所以,由于卫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的复杂性,迫切需要将既懂法律又熟悉卫生专业的人才充实到卫生法制机构中,确保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四、加强卫生法制宣传与沟通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不仅只针对系统内部进行,还要向管理相对人及群众大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使卫生监管工作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应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制度,在行政复议处理中积极引入调解机制,认真对待来信和来访者,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刘 莉 程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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