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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 含芦荟食品须加新标

2009-06-12疾病要闻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早在今年2月,卫生部、质检总局等六部门就下发新规,从今年9月1日起,凡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以及每日食用量不应超过30克等警示语。

  昨日记者走访福州市场发现,目前市场上有些含芦荟的食品已加上新标,有些则还是使用旧标,这让很多消费者看得“迷糊”。同时,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芦荟有食用量和人群的限制。

  昨日,记者走访福州永辉、好又多等超市发现,目前添加芦荟作为原料的食品包括果汁酸奶、果冻等,其中人们食用最多的要算酸奶产品。

  虽然新规从今年9月起才正式施行,但目前福州不少超市销售的伊利、蒙牛、光明等添加了芦荟的果粒酸奶饮品均已按规定更换新装。

  不过,记者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产品还没有按照新规更换新标,仍在销售旧包装的产品。记者见到部分品牌芦荟芒果果冻、芦荟汁饮品,其配料表中标注的依旧是芦荟。

  名词解释

  库拉索芦荟凝胶,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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