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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处罚停播10个违法医药广告

2009-06-01疾病要闻 来源:全民健康网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根据监测情况,责令10个严重违法广告停播,并对其进行处罚。

  被叫停的10个违法广告包括生命A蛋白食品广告、冠心静片药品广告、倍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仲马食品广告、圣首荞芪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肝宁片药品广告、呼和浩特五洲女子医院医疗广告、天津市河东钟山医院医疗广告、福建武警医院医疗广告等。

  中国广告协会对其中3条严重违法广告进行点评,其中一条广告有10余处违法问题。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杨洪丰表示,被曝光的海外制药生产的肝宁片药品广告,该产品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广告中隐含保证治愈、使用患者名义做证明等内容,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总计存在10多处违法问题。中广协认为,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广告,一些药品、医疗广告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内容发布以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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